近日网友“快乐猫”问政:
你好,有套正在还商业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给亲戚吗?有什么要求?和程序吗?谢谢!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可以。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其中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没有相关约定,可以交易过户;但是如果当时办理抵押的时候,约定抵押期间不能买卖等,则不能转让过户。如果抵押权人同意交易,并有书面意见,可以过户交易。其中涉及到税务和房产交易的相关事项,请详询税务和住建部门。
您需要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都能办理)提交:(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4)存量房买卖合同;(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不动产收费标准: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