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有朋友和小编说道公租房转租的事件。身在租赁行业,小编也深有感触,觉得很有必要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公租房转租的注意事项,公租房违规行为有哪些,又有什么样的处罚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公租房违规行为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公租房转租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 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租房违规转租会有什么处罚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怎么申请公租房
-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是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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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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