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自称是网红项某的男友,在与女友项某热恋期间,得知女友背着自己与徐某偷偷交往,并与徐某举办了订婚仪式后,为讨公道,在微博发布65页长文,控诉项某的所作所为。其中包括张某擅自使用不正当技术手段恢复的项某私人聊天记录等截图证据,张某把资料整合存档后发给女方父母,并将部分聊天记录发送至微信朋友圈,在屡次沟通无果后,最终选择在微博上爆料。张某的行为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被行政拘留6日。
张某恢复女方微信记录并擅自散布,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构成了民事侵权,同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本案中张某恢复并散布的微信记录过多,甚至可能达到侵犯公民信息罪的立案标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张某传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也构成对女方名誉权的侵犯,甚至构成诽谤罪,受害者项某可以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即便张某所言属实,也只能说明该女子项某的所作所为违背道德,但张某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我们不能用违背法律的极端方式来揭露他人不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