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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网2024-03-24 05:05:23358

“唐马儒事件”继续发酵。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早年暴走大事件中的唐马儒与泷泽,话说这一期我居然还记得。。

8月9日20点21分,暴走漫画CEO任剑亲自发长文,公开回应“唐马儒事件”。

下面是全文。由于篇幅有点长,节选又怕有人说我断章取义,所以只能都拿过来了(已经了解的看官,这部分可以跳过)。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9038139/answer/464597488

创业真的没有那么风光,我本想所有苦藏起来,只给大家展示我们的作品博得观众喜爱,但最近发生的各种事情,让我不得不出面去澄清,去解释,老实说,这些都是正常的事业行业纠纷,但是一旦扯上我们仿佛我们就成为了最可恶最坏的存在。

我有时候也有点自我疑惑,我们真的,真的就做了这么多这么多坏事吗?

作为一个创作公司,我们努力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没有受到多少来自作品本身的攻击和诋毁,反而一直在公司管理、经营上面受到铺天盖地的攻击,仔细想来,这也算一种讽刺吧。

借用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角斗士的一句话——Are you not entertained?

接下来,我以一个创业者身份,管理者的身份来,说正事。

首先,这20万,是暴走公司跟深圳李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对公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李迪公司停止擅自使用“MC子龙”的名义谋取利益,因为当时李迪公司通过mc子龙谋利已经远超过这个数额,这个案子,与唐马儒无关,一审暴走胜诉,目前在二审阶段,我们安静的等待法院判决。

而其余的,我记得在我和李迪先生矛盾最深的那几年,王尼玛在知乎上说过这些事。

首先,李迪先生饰演的唐马儒,是我们公司力捧的头牌,比张全蛋资历深,级别几乎跟老王差不多。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其次,老王也在各种渠道说了很多次,在暴走大事件早中期,在李迪先生所在的那段时间,我们公司根本入不敷出。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所以,是的没错,我是压榨了唐马儒。

不仅如此,我还狠狠的压榨了王尼玛。

压榨了众多员工。

我还压榨我自己,渣都不剩。

为什么?

为了挣以后的钱。

当时,我们首先是一群要求作品质量没有更好只有最好的创作人员,其次才是一个创业公司,而作为一个创业公司,在没办法通过广告通过其他收入渠道只能通过融资来维持经营的情况下,在当时,我们只能给李迪说以后一切会好起来,公司现在很困难请理解,我想,这并不是我们这一家创业公司这么做。

而李迪先生很厉害,寥寥几笔就忽视了法律忽视了合同忽视了客观因素,将我们塑造成一个血汗工厂,塑造成那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压榨劳动人民的暴力资本”,靠压榨他来挣钱,仿佛把所有应该是他的钱都挣进了自己的腰包,一副最大受害者的模样,却只口不提一件事——他是我们当时力捧的,花了无数心血塑造出来,当之无愧的第一头牌。

他只需要负责演出,而我们却需要为他铺垫未来,为他规划蓝图,为他启用所有编剧精益求精的完善人设。

但是,在那个时期,公司没有在挣一分钱,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节目里一个广告都没有,所以,我无数次苦口婆心的跟李迪说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葬送这个IP的长远未来,我们现在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发给你,但是只要你能忍住当下,以后绝对会让你成为与白客他们那样各个领域都有涉及的演艺明星,不愁名不愁利。

但是呢,李迪你怎么做的呢?

你打着唐马儒的名号背着公司去接私活,擅自修改唐马儒微博的注册信息和密码,沟通过若干次依然明知故犯,我们知道你是头牌知道你是最火的角色,但我们是公司不是你父母亲戚,唐马儒这个角色是与暴走绑定的重要资产,我们有明文条约有合同有法律义务来共同维护他,而你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屡次违背条约,无数次劝解无果。

我们再不告你,就对不起兢兢业业工作的其他同事。

你一个头牌都带头这么做,那其他员工我们该怎么管理?

如果你用唐马儒的角色私自在外面犯了错,是不是公司就需要承担一切后果?

你只想到了唐马儒这个角色为公司带来了多少多少流量名声,但是你且想到公司需要为你这个角色付出多少心血,承担多少责任?

然后,两年前法院就判你败诉了(希望大家能够理性一点相信法院),以为事情就到此结束,但刚判完才不到一个月,你的公司又擅自把大事件创作的MC子龙这个角色拿去拍节目参加商业活动。

我们多次提醒警告,3个月你不为所动,一而再再而三的到处以MC子龙的名义接商演,我不告你,怎么对得起其他遵守职业道德的合作伙伴?

现在正在二审的案件,你艾特我们并拍照的案子,是MC子龙的案件,跟唐马儒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但没想到你还是在拿着这个名字说事。

两年前,你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打着“不是唐马儒”的名号,两年后,你还在打“不是唐马儒”的名号,两年了哥,两年了你做了什么,给自己一点尊重好不好?

你说合同条款苛刻。

是的,因为我想要你变得更好,我想要你不用花30几个take去录一句不到十个字的台词,我想要你不需要编剧也能跟荧幕上一样搞笑,我想要你身价暴涨,我想要把你塑造成暴走家族的头牌。

但你不但不思进取,还因为一些当下的快钱,亲手毁了与公司的关系,毁了唐马儒,毁了MC子龙。

你说我们压榨你,剥削你,以大公司的形态欺压你,你倒是把我们的心血还回来,把编剧们心血还回来,把所有人对你的喜爱还回来?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就跟你李迪先生说:如果你当时能够陪我们熬过那段不挣钱的艰难时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那么现如今,会是什么一番景象?

你知道吗?如果你还在,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像个成年人一样遵守约定,和大多数员工一样陪我们熬,而当我们出电影那一天,你猜主演会有谁?你要想要的名和利,你猜你能得到多少?

挣以后的钱,

挣以后的钱,

挣以后的钱。

如今,我们摸到了“以后”的槛,而你却和我们恩断义绝,本来老死不相往来也就过去了,但你时至今日还在大众面前哭哭啼啼的博取同情,几次对簿公堂法判的都是你输了,结果全世界却以为暴走是个大反派,李迪先生,相信我,我比你,更想哭。

最后,老王告诉我他的知乎私信里有许多其他考虑进暴走的同学,再此我想说,如果同学们想挣个轻松钱,那请你别来了,你或许熬不过一个月,我们如今留得下来的员工,都是一个顶俩在用。

你说我只是在图填满自己的腰包?那我就不会从投行辞职出来创业。

创业本就是九死一生,说实话,哪怕现如今我们的电影卖出去了,我们的公司实际上还并没有真正的活下来,因为我们的定位在这部电影诞生之前,只不过是一个网络综艺节目而已,商业广告价值、稳固程度还不如一个地方台的电视综艺。

这么多年了,看着我们粉丝众多,节目点击率超高,但其实在行业里根本没有立足之地,没有任何狂野的吸金能力,甚至没办法给员工们开高于市场价的工资,尤其是这一两年,所有钱都投进了电影不说,还经历了许多险些就解散的风波,外表看着光鲜,但是很多苦也只能自己吞。

但是呢,如果有朝一日,当我们公司经历了大风大浪真正活下来了,在或电影或游戏等大能行业确立了口碑,扎住了根基,立足了脚跟,我定当对所有陪我们经历风雨的员工涌泉相报。

在未来,在以后,我相信,不远了。

Ps:集中回复一下评论里说的我们没有给他发工资,或者说我们拖欠工资,或者说我们工资太低的:

我们暴走从来没有拖欠过他的工资,但是我们控制不了的是他胃口变得越来越大。

他说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需要给他额外20万,我们当时年薪最高的员工都到不了20万,真的支付不起,所以拒绝了他,而之前的所有工资,全部都是当月结清,没有过任何拖欠。

PPS:

我在早期做公司,直到现在依旧有很多不足。

不足,我改。请指教。

谢谢。

-完-

好的,到这里为止呢,两个人在第一回合都已经出过招了。看起来都是受害者,也看起来都有各自的不对。

但是还没等大家仔细研究,他们的话有哪些漏洞,各自有多少水分时。李迪也就是唐马儒的扮演者,很快做出回应:当年与暴走漫画的劳务合同。见下图: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唐马儒”的微博原图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唐马儒”的微博原图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唐马儒”的微博原图

好的,截止到8月10号晚上,以上就是李迪与暴走CEO任剑在网上,关于“唐马儒事件”的所有论述。

到这里,这件事已经在网上激起了不少水花。

有人总结说(这大哥匿名了):“任总的意思是这样的,现在我们还是创业公司,条件比较艰苦,没有钱发给你呢,是为了你好。以后有了钱会补给你的,现在这不没钱。但是我现在连干股也不想给你。不过你们要相信,等公司以后有了钱,一定会给你的。”

可以说,这位网友说的够人艰不坼了。还过关于暴走有没有给钱的事,可只是画大饼这么简单。

请大家细看合同条款第六条: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表演费用的具体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按每次的表演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表演的工资,我们公司都是按时、足额给发的。”

“可要是不按时发呢”

“那说明我们按照合同,每次结算周期‘另行协商’过啦。"

“可要是有人说某次的工资压根就没发呢?”

“是这样的,那个人的工资,我们都是‘另行协商’的,表演一次我们就‘另行协商’一次,之前的都是有发的。”

“可那次为什么没发呢?”

“哦,你说的是那一次啊,那次我们暂时协商不成。。”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顺便说一句,合同里的终止条款,看得小编觉得《合同法》都白学了。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简单吧,就这么两条。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一脸懵比

合同到期,甲方单方面要续约,乙方应无条件续约;

合同到期,甲方单方面不同意续约,合同则无条件终止。

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面要提前解除,合同则无条件终止。

这样说要明白一些了。意思就是,合同提前解不解除,到期续不续约这件事,甲方想解除就解除,想续约就续约 。和乙方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如果是这样,那还签个毛线合同啊。

甲方都说了算,甲方是爸爸,爸爸是对的,都听爸爸的。

我们接着看,第九条: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我们把八、九条连起来看。

首先,根据第八条,合同只能由甲方解除;其次根据第九条,解除时乙方应在一个周内滚蛋,还要给甲方书面的说明(要说明啥?不是甲方要我走的吗?),还要赔偿。

“甲方爸爸,走的话这么麻烦,那我不走了可不可以?”

“不可以,因为就是我让你走的。”

。。。这逻辑,没毛病。。。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像以上这样形式的条款,在合同中还有好几条,如第一、二、十、十一、十二条。大家有兴趣,作为反面教材,仔细研读。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关于合同,这里小编就写这么多了。

虽然这份合同指定是有问题,但是在两个人的论述中,除了合同之外,还有几处值得我们深入挖掘的地方。

比如:20万赔偿原因“唐马儒”还是“MC子龙”;

暴走提前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是正常的司法行为,还是意图让“唐马儒”进入失信名单;

吱吱、王蜜桃等元老的消失,是不是也与唐马儒类似;

真假王尼玛事件和王尼玛带头套原因;

以及李迪个人形象的归属权问题。

以上这几个问题,我会在下次发文中给大家推测分析。

暴漫CEO回应“唐马儒事件”,网友:这就是王尼玛带头套的原因

篇幅原因,这次就到这里吧。

感谢各位。

本文链接:https://www.menchuangwang.com/post/6de635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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