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苏举 童筱
原本打算回家过年的于先生,早早就订了一张1月28日回老家西安的机票,但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回家计划了。
他向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帮求助,机票能不能退掉?能退的话会不会收手续费?
小时新闻记者打听了退票规则。
对于杭州出发的旅客,这两天各航空公司陆续发了处理通知,南航、东航、海航等航司都不完全一样,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视觉中国 供图
南方航空——
这一处理办法适用的机票为2022年1月25日(含)前购买、行程杭州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含)至2022年2月21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首次变更至2022年3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南航提醒,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订座。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建议选择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订座、机票退改手续,退款秒到账。
另外,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东方航空——
适用的航班为,东航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包括国际客票中的国内段。
适用航班日期是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杭州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日期在2022年1月14日(含)—2022年2月22日(含)之间;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适用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含)之前。
提出取消订座日期:
(1)旅客须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通过公司各销售服务渠道(含东航官网、客服中心、东航直属市内售票处、机票销售代理人)取消座位。
(2)若旅客未提前取消座位,而因疫情原因在机场被拒载,由地服部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座位并在做好记录。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以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东航或上航航班变更相同航线的东航或上航航班或日期,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须收取票价价差,可变更一次至客票有效期内的任何日期。不得变更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不得变更行程。
2.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变更相同航线的东航、上航或原承运公司航班或日期,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须收取票价价差,可变更一次至客票有效期内的任何日期。不得变更至东航、上航或原承运公司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不得变更行程。
3.若旅客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按本规定适用范围第4点的规定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如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该规则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此前已提交的退票申请,不适用于本规则。
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杭州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具体为这样。
适用出票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含)之前。
适用航班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含)至2022年2月15日(含)。
适用航班由海航、大新华实际承运的涉及杭州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航、大新华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第二种情况是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客票有效期内变更,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首次变更至2022年3月26日(含)之前,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这则通知于2022年1月26日18点生效。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目前,各航空公司对这一特殊情况都有自己的退票、变更细则,如需了解详细,还需要咨询自己所乘坐的航空公司。